愚公一中师德考核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老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阔老师力行师德法律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老师资格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福建省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法律规范老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目标,建立健全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老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老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养优良、人民满意的中学老师队伍
二、基本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依靠老师、服务老师,鼓舞老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广泛听取老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老师,奖优罚劣,引导广阔老师践行师德法律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学校在职老师
四、考核方式(一)考核办法老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采纳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
学校每学期对老师的师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定性考核,具体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两类
(二)考核程序1.成立考核小组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老师代表组成,其中老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具体名单如下:组长:马林堂副组长:田常胜、王德华成员:王宇峰、刘玉泉、韩彦文及老师代表 4 人2.组织评议(1)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实行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老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2)老师评议:后勤人员接受一线老师的民主评议
(3)学校评议: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师德考核评分表》,对老师的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老师在师德方面取得的成绩及违反职业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