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工作目标责任监督、问责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及 化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规划”强化各类人员履行职责,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度、监督制、问责制度
一、目标责任制度(一)校长职责1
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标准化建设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指示;2
全面主持学校工作,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3
领导和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劳动教育)4
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工作;5
领导总务工作,关怀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6
培育和提高老师的政治业务水平与能力;7
管理人事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1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执行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密切联系群,关怀老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做好党支部的常规工作
(三)教导主任职责1
仔细学习、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教育进展规划纲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及标准化建设,端正教育教学指导思想
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坚持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
按课程计划规定开满学科科目与活动,保证开齐,开足课时
领导教研组,抓好教学工作
做到兼课、听课,熟悉一门以上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了解各学科的课程标准
领导年级组,抓好基层的管理工作,沟通班级之间横向联系和各年级之间的纵向联系
抓好体育、卫生、劳动教育和活动课的开设
做好招生和毕业班的工作,抓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
抓好常规教务行政工作
做好教学人员调整工作
(四)总务主任职责1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计划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结合学校财力、物力的实际,制定总务管理计划,并仔细实施
主持总务工作会议,合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