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第一章 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与根据 一、税收概念 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的原则,强制、免费的获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1、强制性
反应国家意志,规定法定权利和义务
国家不需要付出直接回报
法定要素都由法律确定
五、税收的分类及其法学意义(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一样,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1、流转税 是以商品互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征税对象重要是商品和劳务,重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者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重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 是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重要以土地、房屋、车船为特定财产
4、行为税 是以某中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
也许是由于财政目的,也也许由于对特定行为限制
5、资源税 是以占有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一样,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直接税是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税负的税种
以所得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多合用累进税率
2、间接税是纳税人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担
(三)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一样,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但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地方税税种进行调整
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都市维护建设税等
(四)根据计税原则的不一样,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