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一.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增强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 参加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三. 培训时间 :每周一次
四. 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培训地点:我园食堂培训室
培训目标: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幼儿园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2、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4、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建立学习制度,幼儿园每周一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仔细作好学习记录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法律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幼儿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