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股权分配协议书股东一:身份证号码股东二:身份证号码股东三:身份证号码经以上三个股东共同设立,就(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拟设立公司情况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万元,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金额、股权比例分配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实际持股比例备注40%30%30%合计100%第三条利益分配3
1 各方确认公司股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公司经营利润由全部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享,上述比例会在其他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 对实际出资的股东实行保本措施,如年底公司产生盈利,以利润部分的 60%分配给实际出资股东,剩余 40%利润作为公司其他员工激励
3 如公司发展需要,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第四条表决4
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除董事长外由其余股东进行投票,按股权比例进行统计,如支持票多于反对票,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
2 公司重大事项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公司董事长有一票决定权,需由董事长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五条股权处分5
1 股权锁定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 股权转让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