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10 页【】年企业税务咨询及代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提供【】年企业常年税务代理服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履行:第一条服务团队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指派以下专业团队负成员执业资格执业年限联系电话备注总经理、顾问组长日常联系人/顾问副组长第二条服务范围根 据 甲 方 的 实 际 情 况 , 乙 方 提 供 企 业 税 务 咨 询 服 务 的 范 围 是 【】。服务的内容包括:1、专业内容:1)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2)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方面的咨询;3)纳税操作规程方面的咨询;4)涉税会计处理的咨询。提供咨询意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解答、传真、信件、非正式的专题报告、电子邮件等甲方根据不同事项特性而提出的形式要求。第 2 页共 10 页2、每月向甲方提供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信息汇编。3、每半年可应甲方要求协助、指导进行内部税务自查,并及时提供相关财税建议。4、协调甲方与税务征收分局的征纳关系(不含税务检查和筹划事项)。5、协助复核有关纳税资料,并对相关账务处理提供参考意见。6、纳税实务指导类:1)协助指导甲方办理申请退税、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减免手续(不含税务诉讼),并根据甲方提供的、符合办理上述手续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相关资料制作涉税文件;2)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协助指导甲方填报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表格;3)代购印花税票、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根据甲方提供的、并经甲方确认的相关纳税资料、数据、纳税申报表等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文化事业发展费(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甲方应于每月 12 日前向乙方提供申报资料,乙方于每月 17 日向甲方提供当月纳税申报完毕的纸质资料及电子版资料。如遇节假日申报期延期的,甲方应早于申报到期日 3 日向乙方提供资料。5)根据甲方提供的、符合业务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相关纳税资料,协助指导甲方办理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完税凭证、代扣税凭证及售付汇凭证;6)协助指导甲方及营业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设立、变更、换证、注销等手续;7)协助甲方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