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处理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防城港市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相关规定,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液)对环境的污染,甲方委托乙方回收处理甲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油
甲、乙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责任:1、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所持的许可证、执照、证书或批准书有效存在,并提供有关证照的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2、乙方明白本合同的废油的特点和性质,和由废油或处理程序所导致或引起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危害,以及根据本合同订立的废油服务所需具备的专门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许可证和执照
3、乙方负责废油的运输:(1)乙方运输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实行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相关措施,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的废物
需要运输的废物中存在危险废物的,乙方必须提供持危运证的车辆进行运输
(2)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乙方方每月在指定的运输时间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收取废物
在其他特别情况出现时,甲方可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前往收取废物,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运输车辆的司机与装卸员工,在甲方厂区内应文明作业,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废物
4、乙方在废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应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或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三、甲方责任:1、甲方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废物交由乙方处理,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废物料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
2、根据乙方处理废物(液)后的利用价值与处理费用的差值比较,在乙方亏本的情况下,甲方可支付乙方在处理过程中的部分费用(运输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在乙方盈利大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一定费用
3、甲方在接到乙方对于废物料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