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意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公司快速健康进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行为法律规范第二条 廉洁从业行为法律规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廉洁从业行为法律规范。1、严明组织纪律(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决策、决议、决定、命令,忠于企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公司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散布与组织决定相悖的消极言论.(2)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持公司利益作为处理工作和个人问题的首要原则,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3)服从工作安排,不推诿、不拖拉,树立大局意识、集体观念.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伙、闹不团结,以及只讲人情、讲关系而不讲原则的行为.2、严格廉洁自律(1)不准以任何名义索要收受业务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以及各种贵重礼品;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所有接受的财物,必须向纪检监察部门登记,贵重礼品一律上交,按有关规定处理。(2)禁止违反公司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私自用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猎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准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公款;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3)禁止利用职权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在集团公司内谋取私利;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集团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4)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严格遵守招待费用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安排食宿,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内部吃喝,严禁用公款私宴;严禁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违反规定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检查或给予通报批判,费用一律自理。(5)禁止变相组织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