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手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 条、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第 2 条、项目经理必须仔细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第 3 条、项目经理必须仔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达标.第 4 条、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技术、工程、安全负责人组成),并监督其有效运行。第 5 条、目经理定期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仔细讨论与分析当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的隐患实行有效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第 6 条、目经理负责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方案,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完好无损。第 7 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纳入计划。第 8 条、项目经理必须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第 9 条、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合理使用负责.二、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 条、协助项目经理(番禺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第 2 条、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第 3 条、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 4 条、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第 5 条、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第 6 条、协助参加项目安全值班检查,同时做好记录。第 7 条、仔细填写安全资料,建立管理台帐,及时检查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活动记录,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第 8 条、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报告安全情况、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日志。第 9 条、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第 10 条、仔细完成安全管理部交办的各项工作。第 11 条、协助项目经理、相关部门各类事故的分析、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第 12 条、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