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GBBGB50***-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of fire protectioninstallationsforbuilding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编制组2024 年 9 月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24]85 号文《2024 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本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讨论所会同公安部四川消防讨论所、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沈阳消防讨论所等 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初步调查讨论,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验收的实践经验,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
本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共分 8 章及 5 个附录,内容包括:第 1 章 总则,第 2 章 术语,第 3 章 基本规定,第 4 章 钢结构防火处理,第 5 章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第 6 章 消火栓系统,第 7 章防排烟系统,第 8 章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本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仅作征求意见之用
各单位专家收到后,请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及有关信息和资料等迅速反馈给公安部天津消防讨论所(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 110 号,邮编 300381,联系人:陆 曦),以便汇总处理和送审稿定稿时使用
目 次1 总则 3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6 4 钢结构防火保护 8 4
1 原材料及产品进场 8 4
2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 10 4
3 钢结构防火板材的施工 15 4
4 喷射纤维的施工 1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