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流程 房屋确权流程提供市房管局房屋面积测量报告;由于《房产测量法律规范》(GB/T17986-2000)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GB/T50353-2024)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本市市区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时,允许竣工实测面积和规划许可证证载面积出现一定误差,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按一下规定计算:(1)证载建筑面积 1000m² 以下(含 1000m²)的最大允许误差为 5%;(2)证载建筑面积 1000m²-5000 m²(含 5000m²)的最大允许误差为3%; (3)证载建筑面积 5000m²-10000 m²(含 10000m²)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4)证载建筑面积 10000 m² 以上的最大允许误差为 1%;实测建筑面积在误差允许范围内的,视为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符合规划要求。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按违法建设依法处理,对予以保留的建(构)筑物,需完善土地手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实结算。因此我司提供规划局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因不超过规划证证载面积。由 工 程 部 提供 消 防 验 收或 备 案 单( 住 宅 楼 可实 行 不 抽 中方式)建设工程资料认可证(工程部提供竣工图纸一套并核实竣工资料)设 计院 提供 容积 率复 核报告首先组织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竣工测量报告(附电子文件);(建筑工程竣工后,应经洛阳市地理信息中心组织实施竣工测量,形成实测的竣工总平面布置图(含地形)和规划竣工测量报告(附电子文件)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尺寸、高度、建筑密度及停车、出入口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布置图上标明);2.建筑物的层数、建筑基底情况(长度、进深)、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3.配套设施的位置、尺寸、规模;)以上资料准备完成后可到规划局报验(一)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附图(总图、定位坐标图)的复印件;(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土地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复印件;(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规划局申请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楼外立面是否符合方案、园林、绿化、道路是否完成且与总归图一致核发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面积实测:在主体竣工并且内部砌体已完成的情况下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实测出的结果首先要报至规划局,规划验收时需要此面积,所以面积实测的工作应提前进行。在取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