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费用与竣工核算第一节施工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1
建造合同总收入2
合同分立、合同合并及追加合同3
建造合同总成本4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5
合同估计损失的核算第二节工程价款核算的会计处理1
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2
工程质保金的账务处理3
工程结算收入的核算4
竣工结算的账务处理5
其他业务的核算前言:建筑企业收入的特点1
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发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如: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销售产品或材料、提供机械作业或运输作业劳务取得的收入等
有些交易或事项虽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如出售固定资产3
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负债的增加4
收入能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按经营业务的主次,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建造合同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销售产品或材料、提供作业或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一:建造合同总收入1、 建造合同准则概念:建造合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条),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施工企业签订的建造合同主要指、房屋、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筑物2、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特点: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合同,主要体现在(1)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2)建设周期长,一般都在 3—5 年左右(3)所建造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
签订双方重视程度高
(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3、建造合同总收入的组成部分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因变更、索赔款、奖励款等形成的收入4
建造合同的分类建造合同主要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类(1)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