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试行)甲方:乙方: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承保合同条例》和珠海市建委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协议。工程项目:施施工场地址: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三级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本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2、甲乙双方必须仔细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律法规。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仔细执行。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项目部有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6、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防护、临边洞口防护、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场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实行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