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峤中心小学 08~度教师考核量化评分实行细则根据《秀屿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考核原则(试行)》精神和我中心小学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实行细则:一、出勤分(10 分)各小学(中心园)以《秀屿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原则》为根据,中心小学下达给各校每师 9.5 分。学校总分=9.5 分×考核人数(包含产假教师,不含借出和停薪留职)-中心小学、局同意请假所扣的分值(住院、提高学历请假不扣分),借入教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与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停薪留职的考核为“不定等次”。病假年合计六个月以上的,不得参与年度考核,但可按原则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履行职责状况参与年度考核量分,属职称参评对象的当年度不予晋升职务且其晋升高一级职务所需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对应增长一年。二、工作量(12 分)1.小学教师每周一五节,得 12 分(中心校工作量对应减少 2节,即每周一三节,得 12 分),每超一节加 0.5 分,少一节扣 0.5分。2.学生数以 40 人为基准,每增毕生对应加 0.2 分,年段设单班的减生不扣分,年段分班的每班少于 30 的每减毕生对应扣 0.2分;专任综合科教师学生数以所任科班生平均数。3.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数学科的按教师课时 1/2 计算,专任综合科的按教师课时的 2/3 计算(10 节)。4.担任两班语、跨年段两班数的教师加 4 分,双班数加 2 分。5.①幼儿工作量每周 6 午即一八节(中心园教师对应减少 1午即一五节)得 12 分,每增长 1 午加 1.5 分,每减少 1 午减 1.5 分,幼儿寄午值班按 0.5 午计;②幼儿数规定小班为一五-20 人,中班为 20-25 人,大班为 25-30 人,每增减毕生对应加减 0.2 分,年段单班的减生不扣分,同年段分班的不不大于相对应年段学生数低限,少于低限按一种班级记录。以上封顶 16 分。6.法定产假、进修培训、工勤人员得 12 分。7、教师上下学期任教节数不一样的按平均节数得分。8、教师教几种班级的人数按平均人数得分。9、教师无工作量的按 0 分计。10、体育基地的教师按 12 分计,另加的教学工作量按每增长1 节加 0.5 分。11、年教学工作量局限性的(低于 12 分),不得评为“优秀”,近三年内工作量局限性者不能晋升职务。12、小学或幼儿包班的教学工作量按 20 分计,超过的分数(4分)加在教学常规和学生测评中项目中。加至该项目封顶分为止。三、教学常规(19 分)1.教学常规评估由两块构成,中心小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