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QL MD—HJ 0010—202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搞好基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基建管理中心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及国家其他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建管理中心主任是基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建管理中心各级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须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基建管理中心的所有员工都必须仔细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仔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建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同时也适用于炼化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股份公司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基建管理中心的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工作)
组织机构如下:主 任:于明仁副主任:周庆华、宋官武成 员:孙树涛、王忠华、张智广、吴志胜、郭宝海、蔡庆彤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股份公司、炼化公司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等有关要求
2、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会议、指示和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应实行的措施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通报重大责任事故
第五条 基建管理中心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股份公司、炼化公司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等有关要求及基建管理中心有关规定
2、负责向安委会汇报年度计划及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安全产检查,落实查出问题整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