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QL MD—HJ 0010—202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搞好基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基建管理中心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及国家其他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建管理中心主任是基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责。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建管理中心各级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须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基建管理中心的所有员工都必须仔细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仔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建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同时也适用于炼化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股份公司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基建管理中心的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机构如下:主 任:于明仁副主任:周庆华、宋官武成 员:孙树涛、王忠华、张智广、吴志胜、郭宝海、蔡庆彤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股份公司、炼化公司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等有关要求。2、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会议、指示和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应实行的措施。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通报重大责任事故。第五条 基建管理中心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股份公司、炼化公司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等有关要求及基建管理中心有关规定。2、负责向安委会汇报年度计划及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安全产检查,落实查出问题整改情况.4、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动态。5、负责本单位有关关联交易中关于安全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6、向安委会报送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组织编写安全信息.第六条 安全干部条件:具备较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安全知识,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安全管理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应选配接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