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拟签定的合同条款(GF-2024-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 - 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 程监理 ; 2
工程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祁连山北路 11 号 ;3
工程规模: 年产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 , 主厂房轴线 90m * 42m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万元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监理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始,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