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罚1、 项目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开工后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罚款 2000 元,并限期健全。2、电工、架子工、电焊工、塔吊司机等特别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操作的,立即停止此操作并罚款 1000 元/证。3、 项目部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上报建设单位。4、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一经建设单位施工场地代表发现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的,罚款 1000 元,并责令整改.5、 脚手架,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土方开挖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批后实施。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装法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放置,严禁任意拉线、接线否则限期拆除并罚款 500 元。6、 施工机械进场后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根据施工平面图的位置进行设置,并设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及无证人员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特别是起重设备和提升设备)时,罚款 100—200元/人次7、进入施工区域,不戴、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者,管理人员罚款 50元/人次,工人罚款 10 元/人次;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者,罚款 20 元/人次9、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提出后且不及时整改的,罚款 300-500 元/处;10、走道板、架杆、架板等不按规定搭设的,罚款 100—200 元/处11、施工现场发现高空向下抛物、坠物时,罚款 100 元/次(当发生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时按相关法规处理)12、沿架杆攀登者,罚款 50 元/人次;13、施工人员搭乘货梯上升时,罚款 20 元/人次;14、使用塔吊、起重机提升货物不按规定进行绑扎时,罚款 300-500 元/次;1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没有经过监理审批的,罚款 1000 元,并限期改正。16、项目部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17、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开竣工日期等,办公室要挂各种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8、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做好上级有关单位对现场的检查工作。19、 施工现场用电用水必须符合建设单位专职人员的有关要求,不能私自更改线路,不能偷水偷电,一经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2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褥子、小太阳、碘钨灯等取暖应做到人走断电杜绝用电隐患发生.否则没收取暖用品并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