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长三监理[1997]037 号★监理工程师职级评估与委聘措施一、总则 1.1 为了鼓励监理人员敬业、进取和公平竞争精神,以深入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使监理人员能对的、精确和有效地运用工程承建协议文献和建设监理协议文献中业主单位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增进工程建设达到高起点、高效率和强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措施在监理部试行
1.2 监理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考核定级、分级授权、挂牌上岗制度
1.3 监理人员监理职级分为一级监理、二级监理、三级监理、四级监理和监理助理(检查员)五级
各职级监理人员由监理部授权,承担业主单位通过协议文献授予监理工程师的对应职责
1.4 承担监理部各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理人员,按职务职责确定其监理职级
(一)监理部正、副总监,总师为一级监理; (二)监理处正、副处长、正、副总师为二级监理; (三)办公室正、副主任享有二级监理待遇,不授予二级监理职责; (四)各监理处监理组长在三级监理人员中选聘
1.5 未承担监理部及监理处(室)责任职务人员,通过职级考核确定监理职级
1.6 监理部行政、服务及辅助工作人员执行岗位等级考核,其等级考核评估措施另行制定
二、监理职级考核 2.1 监理职级考核每年根据需要安排进行
参与现场监理工作合计超过 6 个月以上,或在已评估的监理职级岗位工作时间合计超过 12 个月以上者,均可申报或重新申报职级考核
2.2 监理职级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本人申报、业绩评价、实务考察三个阶段进行
实务考察除必须完毕书面考试外,另由监理职级考核小组安排进行面试测验
2.3 职级考核采用评分制措施进行,其评分原则为: (一) 业绩评价分表 K1=K11+K12 项 目工作评价 K11职称记录 K12优秀良好合格较差教高高工工程师助工技干规定分321054321 (二)实务考察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