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银战略合作协议中国 xx 二○一五年十二月xx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银战略合作协议甲 方:xx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 方: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推动 xx 经济开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进展,以强化银政、银企关系为核心,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执法环境为关键,加强 xx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 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紧密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进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合作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 xx 经济开发区组织优势和 xx 银行金融服务优势的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 xx 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和 xx 银行事业的共同进展,实现 xx 经济开发区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进展.第二条 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举乙方作为其 xx 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配套资金和担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将甲方作为最重要客户之一,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甲方招商引资企业的资金配套和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进展.第三条 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第四条 本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则适用于本协议.第二章 业务合作领域第五条 双方同意在 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动 xx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进展的战略部署、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 xx 经济开发区经济又好又快进展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由乙方对 xx 经济开发区具的新兴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具有特色和进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结算、银行授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全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