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施工安全保证法律规范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成立安全生产(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技术总监担任副组长: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队长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等安全;技术总监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安全防范重点 施工人员政审安全性 资料记录保存安全性 事故控制点: 2米以上的高处坠落事故; 触电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 设备机具损害事故
控制点的管理: 制度健全无漏洞; 检查无差错; 设备无故障; 人员无违章
安全措施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政审材料,并严格审查 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业主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事故时备查保证施工实施安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每次调度会上,都将安全生产放到议事日程上,做到处处不忘安全生产,时刻注意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拴安全带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或带电作业
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保护接地,随身携带和使用的工具应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