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摄影师)考核大纲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摄影师。1.2、职业定义:使用摄影机拍摄人像、风景、产品、社会活动及部分科技活动等图像信息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5、培训期限规定: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的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160 原则课时;中级不少于 140 原则课时;高级不少于 120 课时;技师不少于 100 课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80 课时。 1.6、报考条件1.6.1 初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岗位持续工作满 2 年。(3)获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的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且持续从事本职业岗位工作 1 年以上。1.6.2 中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3)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4)获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的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5)一般高校有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1.6.3 高级 (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3)获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的的高等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有关专业毕业生,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5)一般高校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持续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6)一般高校有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持续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7)从事摄影教学及摄影工作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者。1.6.4 技师 (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职业高级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