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法律规范的制度
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1、临床科室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的限制
特别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 进行抢救工作
、对危重病人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仔细,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对其他专业的病种,有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
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 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 后执行
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抢救完成后 6 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 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去
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 以备再用
7、需跨科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制定主持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