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统还借款合同甲方:乙方:为提高资金整体运作能力,缓解乙方借款困难的问题,甲、乙双方就银行借款资金的使用问题,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借款期限和金额1
1 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统一向银行借款人民币万元,借款年利率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甲方在取得银行统一贷款后,其中人民币(大写)万元以内,根据乙方的用款申请,将资金分期拨付给乙方
3 乙方借款资金用途限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4 乙方使用资金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提前归还甲方拨付的资金,或再次向甲方申请资金
第二条 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2
1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与甲方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一致
如借款期限内,人民银行调整同期借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调整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2 借款利息按年计算,按季度结算并支付
每季度的应付利息在季度末后 5 日内支付,甲方收取利息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 借款期限到后,乙方应当在 3 日内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并归还甲方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3
1 甲方权利和义务3
1 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以便及时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
2 对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3 按合同约定及乙方的用款申请,及时拨付资金给乙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
1 按合同规定期限使用借款3
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3 积极配合甲方对其经营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4 向甲方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相关财务资料
5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 如发生对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