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分包(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总包方】乙方【分包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制造安全的作业环境,项目部就 余政挂出 (2024 ) 66 号地块工程 与分包方就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 用工制度1
1 分包方须严格执行并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国家及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 分包方须按总包方要求向总包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人员花名册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须按要求办理居住证和社会保险
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分包方自理
4 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管理规定及总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2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
2 假如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 2 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总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包方代表,同时实行相应的措施
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现场隐患整改率为 100%,否则总包方有权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罚款,直至整改到位
4 分包方应制定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的管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