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办部门职责:第一条:总工办负责主抓公司和研发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是公司技术进展的核心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第二条:在总经理授权下,根据公司开发计划协助研发部编制项目研发计划;并协助各部门制定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第三条:负责公司开发项目可行性讨论,组建预设项目组(涉及市场部、财务部和技术研发中心等),分析项目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资金合理性、知识产权可行性以及市场潜力,进行项目风险评估、方案决策编制与讨论,为公司决策提供评估依据。第四条:负责审批研发项目的技术资料、指导项目的技术实施,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及政策。第五条:负责编制公司的项目专利工作路线图,组织与协调预设项目组工作人员编制研发工作路线图、市场运营方案、人员配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其他需求方案。并按规定报总经理和其他领导对技术业务文件进行审批。第六条:负责公司内部人员专业技术的学习与培训;组织推广和学习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第七条:总工办负责组织编制与修订企业专利文件,并报总经理审批;负责与专利代理公司的沟通、配合工作。第八条:按公司管理标准,在公司总经理的管理下,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技术配合工作,执行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的项目、课题、专利的申报工作等,并组织完成申报及后期考察、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第九条: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对产品质量负全责。总工办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事件(如投诉、事故)给予技术支持及协助。第十条:负责组织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轻度或者重大项目计划调整问题,并做出技术总结报告,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纠正或预防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决定.第十一条:负责项目分阶段和整体成果验收,在项目验收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标准对技术研发中心成果进行检测,对质量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查验;发现不合格应实行措施予以纠正,当最终产品符合要求后,编制项目验收报告,并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总工办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项目整个寿命周期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围绕各部门成员岗位职责和日常工作指导性文件,实行技术责任制,报人力资源部实施整体评估考核;项目组或者总工办内有关人员履责不当或失职,依照其性质及后果分别给予检讨(自我检讨、部门内检讨)、通报批判、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的处理。第十三条:全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对外宣传文件的技术及保密审查工作.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