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劳 动 合 同 编号:使 用 说 明: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2、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5、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6、本合同必须仔细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7、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 户口所在地:经济类型: 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四)如甲方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别原因不超过 3 小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每月累计不超过 36 小时。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