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规范》修编的亮点 1
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
新《法律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法律规范》的 45 条增加到 136 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 6 条增加到 15 条
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计价法律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
新计价法律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其中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清单数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
原《法律规范》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三个部分
而新《法律规范》中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五部分
新《法律规范》规定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即由原来的“四个统一”变为“五个统一"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措施项目的变化旧法律规范 新法律规范新法律规范中把原来措施项目中含有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去掉 ;把原有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拆分为两项;新增“冬雨季施工”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两项
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综合单价=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