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合同双方: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方) 乙方:有限公司(受托方)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解释:1。该项目:。2。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XX 市商铺买卖合同》,并向甲方交纳了所购物业首期房款,(按揭客户为不少于按揭银行规定的最少首付成数,银行按揭款到账;分期付款客户为已付款不低于总价款 50%,并确保分期付款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房款)的客户。3.正式开盘:指乙方正式进驻售楼处,及第一次开盘报纸广告发布,并取得相应的政府预售许可证后.4。代理佣金:指甲方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酬金。5.买卖合同:指《XX 市商铺买卖合同》。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二条项目名称及项目地址1.项目名称:2.地址:本楼盘位于,占地面积约㎡,规划总建筑面积约㎡.第三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和营销的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意向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调查、产品策划及营销策划等全案策划推广服务;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商, 就第一条第六款中描述的面积进行策划、销售。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终止:1.合同期限为自开盘之日起 1 年(即 12 个月),前期策划周期不计入在内,同时协助甲方完成办理交房手续(交房以实际综合验收通过后向业主办理交接手续为准);2.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况。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九条、第十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费用;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以及合同签订后另行达成的一致意见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分析讨论、策划工作及销售工作;3.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所需的全部报批报建手续;4.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5.负责派专人审核、批准认购书、合同并予以签字盖章,负责保存这些文件;6.负责派专人驻案场收款,包括客户诚意金、定金、购房款等款项,乙方不得收取客户的任何款项;7.协助客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8.在销售过程中,若因客户退房或逾期不签署购房合同及未按时交纳房款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