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目标二、监理工作依据三、工程工期控制目标、检查纠偏、制度责任和措施四、工程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制度责任和措施五、工程投资控制目标、方法、制度责任和措施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要点、制度责任和措施七、关键工序控制八、工程合同和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工作九、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手段十、检测设备、数量、型号和手段十一、公司为建设单位提供归档资料第一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一)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以设计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及室内外水、电,在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即从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开工及施工过程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责任期终止
(二)监理内容:从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责任期止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进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全面监理工作
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分专业编制实施细则进行监理;根据规定的监理作业程序进行监理,竣工时出具书面建设工程评估报告和监理档案资料
(三)监理工作目标:1、工期目标:根据文件精神,将建设工程项目工期控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开、竣工日期以内,且不超出施工承包合同工期
2、质量目标:根据本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所确定要求为目标,为建设单位得到满意的服务,配合施工单位争创“市优”工程
3、投资目标:投资控制在总概算以内,不超出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
4、安全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避开现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对现场人员、工程实体和设备的损害和损坏
第二章监理依据(一)、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79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GB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