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驾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4 年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管区(总村)、村,镇直各部门,双管部门,各企业: 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确定近期在全镇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监督房屋安全责任人尽快实行解危措施,确保房屋安全;强化房屋安全防范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加强房屋安全监管,做好常常性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二、检查范围 镇域内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以及市场商场、商店、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房屋建筑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一)检查方式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24〕31 号)文件确定的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或行业内的房屋安全检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存在危险和危险点的房屋及时进行解危处理
房屋所在地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组织开展安全普查和危险房屋抢险抢修等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的梁、板、柱、墙体等主体结构是否有明显开裂、变形和损伤现象,地基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2、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结构类型、建成时间、层数等),有无擅自加层、拆改、加大房屋荷载,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是否发生改变,防雷装置、电梯设施设备是否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3、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占用或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