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承住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建设部 42 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法津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租赁用途 房屋坐落在桂林市七星区新建村委龙汉塘村铁峰山下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新校区大门对面,房屋共一层
乙房租赁第一层 5 号门面(平方),用于生意
门面后门封锁,前空地可供乙方临时停放车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交付承租乙方使用
三、租金 门面每年租金为大写¥元整,小写(¥ )
先交钱后用房
租金按(季度/月)结算,每(季度/月)1 日为结算日,乙方应在结算日的7 天内将足额交付甲方,逾期视为违约,每日违约金为¥叁佰元
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者汇款至甲方
可选帐号:交通银行 户名:毛玉清 帐号:6222620770000378952四、其他由乙方支会的费用
电费的交付:乙方凭供电局电费通知单到供电局(银行)交付,交付完成后通知甲方
水费的交付;乙方凭每月生产队抄表单进行交付,交付完成后通知甲方
押金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毕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甲方应即时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前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押金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六、房屋的修缮、装修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用电,做好财产的防盗及各项安全措施
若乙方在安全方面(包括用电不当造成火灾,煤气泄露,打架斗殴等)发生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如有损坏到甲方房屋设施时,乙方要负责修复原样或者赔偿
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抵扣修复费用,并追究乙方责任
乙方如要对门面进行装修,必须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