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书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从年月 日 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万元
付款方式为按季度付款,每年次,每次元
该笔款项于年月日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承包方的权利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公司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3 在承包期间,维护******公司名誉权
不得做有损害公司的事情
4 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使用的电(水)费以发布方出示的电(水)费收据或电(水)表所显示的度(吨)数为准,电(水)费由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