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护栏安装合同甲方:乙方: 甲方将公路护栏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造价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打入式立柱护栏的基准价为:普通型 元/公里,単独挂板元/块,合同期内价格不变,直到全部工程验收交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工程约计数量为:千米,工程总造价约计 万元
3、本项目的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工期按甲方要求进场,年月日前全部竣工,工期可按业主要求适当调整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法律规范及施工图纸
乙方尽快熟悉技术法律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现场考察,掌握地质情况及周围环境,根据考察结果在进驻施工场地前两周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进驻施工场地前一周,落实施工方案中的机具、人员等问题
2、甲方负责按乙方提报的发货计划准确及时地将材料运至中转仓库,因甲方送货不全或不及时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接收材料时,乙方应当面清点数量、型号,检查产品质量,无误后在返回联上签字、接收并及时组织卸车,此后发生的一切丢失及材料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价从安装费中扣除;若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或数量、型号有误时,待项目经理现场确认后,乙方有权退回或按项目经理的意见处理
3、乙方负责其人员的食宿及设备的水、电供应,负责将护栏材料由中转库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均自理,甲方协助解决
甲方负责设计变更、工程障碍的解决等问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业主自行联系业务
4、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一切编排和调遣,否则,甲方可处以罚款直至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从材料进场起直至交工验收止负责施工材料的保管和看护,丢失材料照价赔付
其中,护样板和立柱不准丢失,丢失由乙方全额赔付;防阻块丢失率不得超过 3‰,螺栓丢失率不得超过8‰,超出部分由乙方赔付,节约部分甲方按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