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D01—2024-抵账合同甲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抵账合同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双方约定如下:第一条抵账资产1
1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的《合同》,该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乙方现已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按合同总价款计算,未付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2 甲方同意以乙方所有资产作价人民币元(含税)抵给甲方还债
具体资产明细如附件《抵账资产》
3 经双方确认的冲抵款项明细如下:抵账资产名称冲抵项目冲抵数额(元)备注第二条 抵账资产所有权2
1 乙方确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资产的所有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问题
2 如因上述资产的权属争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清偿的欠款及其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 倍的利息,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甲方维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抵账手续办理3
1 如资产变更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乙方应全力配合,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2 抵账资产冲抵债务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经催告仍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恶意拖延或阻碍手续办理的,视为违约
第四条 违约责任4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同时承担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资产作价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 在双方过户手续完成后,如甲方发现资产与乙方提供资料不符,甲方仍有权按此合同条款追溯乙方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假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予以书面确认,假如协商不成,则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