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区签署:甲方:地址:联系人: 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 电话:甲方系—-—--—-——-——--—-——--—=的开发商,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自愿以及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代理范围、事项及方式1
代理范围:——-—-——-—,包括甲方自持、未售部分及甲方取得业主委托的已售部分
代理事项:1
1 乙方组织精良专业团队,运用各种有效的商业手段,将-———-—--项目商业部分打造成与之配套的高端商业
协助甲方完成开业时开业率达 80%以上的目标,并保证项目顺利开业及商业的持续进展,使甲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2 依据甲方提供的整体招商方案与阶段性招商计划及相关项目信息等,向甲方推举意向承租人、负责意向承租人与甲方的对接及沟通,并协助甲方与所推举的意向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收取定金或首期租金等事宜
代理方式: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从事-——————-项目的招商代理业务
二、代理期限本合同项下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佣金及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如下方式计算佣金:1
1 以甲方或甲方代理的业主与乙方所推举的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为基准,根据租赁期限首两年的平均月租金为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个月租金作为该租赁合同项下的佣金
2 “平均月租金”是指:依据甲方或甲方代理的业主与乙方所推举的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以一定租赁期间内的租金总额(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推广费、水费、电费和其他杂费)除以该期间对应的租赁月数(不包括免租期及其他优惠期间)所得的平均租金额
在计算租金总额时,租赁面积以租赁合同载明的签约面积为准
3“平均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