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为了按时、按标准完成商场的招商进度、提高团队协作的效率性、全面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法律规范我公司招商人员相关奖惩行为,以便公司整体收益达到最大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招商人员,但同时鼓舞公司所有员工参加,形成共同为公司以及自身制造价值的氛围
二、 激励原则1、高效有序,公平共享;2、积极向上,奖罚分明;3、 多劳多得,区别对待
三、奖励方法1、空铺位招商:合同期限满 X 年,给予 1 个月租金奖励,合同期限不足 X 年,按如下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奖励比例租赁面积<200㎡实际租赁面积×5 元200㎡≤租赁面积≤500㎡实际租赁面积×8 元租赁面积>500㎡实际租赁面积×10 元2、品牌引进:(1)A 级(国际知名品牌):3000 元;(2)B 级(国内知名品牌):1000 元;(3)C 级(自营、加盟、地产):500 元
3、整体奖励:开业时招商面积出租率达到 100%总奖励金额为 50000元,出租率达到 90%总奖励金额为 30000 元,出租率达到 80%总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出租率低于 80%没有奖励;4、奖金分配制度:由招商经理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报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因业务水平不合格,中途遭公司淘汰的员工没有奖励
四、惩处规定轻微过失(罚款 50——100 元/人/次)1、工作时间内带无关人员到招商部;2、故意不与上级及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3、不根据顺序接待客户,挑客户、抢客户;4、未经同意擅自对客户承诺;5、未按部门领导规定及时上交个人报表或填写不仔细;6、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重大过失(罚款 100——200 元/人/次)1、对客户、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态度极其恶劣者;2、谎报消息或编造谣言,拉帮结派、制造事端,影响部门团结;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