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工艺一、施工准备和测量放样 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方案得到书面同意后,即开始进行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 复测堤线及高程每隔 30m 测放一根中桩并施测路线主要控制点桩桩。施测间接测量的主要控制点,如三角点、导线点等。施工过程中,设法保护所有桩志,并随时检查,发现被碰倒或丢失的立即补上. 在坡脚以外、红线以内的安全地带布设水准点、后视点,然后进行纵横断面的水平标高测量。 如实详细记录测量结果,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本及成果资料由测量工程师和技术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二、土方开挖 在开挖工作开始前 7 天,应根据施工图纸以及本章的有关规定将一份包括下述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其内容为: 1、 开挖施工平面布臵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臵);2、 开挖方法和程序; 3、 施工设备的配臵和劳动力安排;4、 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5、 挖边坡保护措施; 6、 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等. 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改变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措施计划,确因特别原因需要修改时,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开挖工程开工前 7 天,应通知监理人对开挖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能进行开挖.在开挖过程中应提供便于进行地基开挖验收的地质编录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方便,在开挖基槽或附近部位及时地以适当间隔对桩号、坐标和高程做出醒目的标记。 ⑴ 场地清理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⑵ 植被清理 1、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他有碍物。 2、除监理人另有指示,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 5m 的距离。 3、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 3m 的距离。 4、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5、场地清理范围内,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发包人所有,应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6、凡属无价值可燃物,应尽快将其焚毁,在焚毁期间,应实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对燃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