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管理规定1目的1.1为法律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授权委托管理活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有关授权及委托事务的管理活动。3定义3.1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员工,依据公司内部授权文件、岗位职责的规定行使职权或者依照公司签发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公司名义对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根据授权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职责性授权和一事一授的单项授权。3.2授权人:指公司(含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3.3受托员工:根据公司授权,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事务的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下同)。3.4职责性授权:是指公司根据员工担当的职务、岗位不同授予其办理有关事务或者批准有关事项的资格和权力,又称职权;3.5单项授权:单项授权是指公司为某项具体工作,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含介绍信等形式)单独授权员工办理公司事务。4职责4.1人力资源部4.1.1负责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定编、定岗,明确各岗位的职权;4.1.2根据公司决定,及时发布或传达人员调岗文件、任免文件、聘用文件及授权性文件,并通知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调整 OA 审批流程等;4.1.3其它与职责性授权相关的管理工作.4.2综合管理部4.2.1根据审批意见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印章;4.2.2对公司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留存相关文本; 4.2.3根据公司要求监督收回撤回或撤销的《授权委托书》;4.2.4其它与单项授权相关的管理工作。4.3法务部4.3.1对授权委托的概念、适用、认定等问题提供法律上的解释;4.3.2不定期地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4.3.3其它与授权委托管理相关的工作。4.4分公司、子公司4.4.1在本单位内贯彻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内容;4.4.2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授权委托工作的指导、检查等;5管理要求5.1一般规定5.1.1受托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或实施受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任何受托员工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和权限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事务,其超越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行为后果由受托员工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1.2职责性授权的范围、权限与受托员工担当的岗位、职务及相关授权文件所给予的职责、权力一致(有特别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员工根据担当的职务、岗位以及公司发布的相关授权文件承办、参加、审核或者批准、决定公司相关事务。5.1.3单项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以《授权委托书》规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