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一、管道线路测量定位: 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 100m 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4、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5、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二、沟槽开挖: 1、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时,根据要求及施工安全的条件进行放坡和预留工作宽度。沟槽放坡见下表: 沟槽放坡H:M 工作面宽度见下表:2、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测量定位的中心线,依据沟槽开挖尺寸,撒好灰线. 3、采纳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等,并应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其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与测量人员配合,及时量测槽底高程和宽度及放坡,防止超挖及放陡坡。 管径(mm)非金属管道(m)构筑物(m)D100-D5000。4D500-D10000。50.8(有防腐层时)D1100-D15000。61。5m<H≤3m1:0。3注:遇不良土质,坡率可适当放大;特别情况打支撑或添加卸物平台,以确保沟槽施工安全.3m<H≤6m1:0。56m<H1:0。654、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和破坏,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 20㎝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机挖人清)。 5、人工清挖槽时,应仔细控制高程和宽度,并保护槽底土壤结构不受破坏。 6、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三、排水管道施工 1、管道线路测量定位: ① 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② 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 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③ 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④ 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⑤ 根据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点,进行管道和井位的复测,做好中心桩、方向桩固定井位桩的验桩、拴点工作,测量高程闭合差要满足法律规范要求。 ⑥ 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2、沟槽土方施工 管道采纳开槽施工方法施工,当土方用机械开挖时,保留 0.2m 土应用人工清槽,不得超挖,如若超挖应进行地基处理,当有地下水时,应进行施工降水以保证干槽施工,当降水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