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江西省一般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一、命题指导思想江西省一般高中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教育部制订的《一般高中技术课程原则(试验)》、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方案(试行)》和本考试大纲为根据,并结合本省一般高中教学实际状况进行命题。全面评价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措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上信息素养的发展状况。考虑不一样地区、学校、学生之间的差异,实现考试过程与学习过程的有效链接,发挥考试对教与学的增进作用。重视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尽量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学生实际。试题考试目的明确、难易合适,可以真实反应学生的学业水平。二、考试规定1.基本规定 (1)知识与技能规定 根据《一般高中技术课程原则(试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知识与技能”规定如下: ① 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理解运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体现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② 能纯熟地使用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2)过程与措施规定 根据《一般高中技术课程原则(试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过程与措施”的规定如下: ① 能从平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需要运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处理的问题,能通过问题分析确定信息需求。 ② 能根据任务的规定,确定所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能评价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和有关性。 ③ 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和管理。 ④ 能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方式展现信息、刊登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⑤ 能纯熟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有计划的、合理的信息加工进行发明性探索或处理实际问题,如辅助其他学科学习、完毕信息作品等。⑥ 能对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活动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能归纳运用信息技术处理问题的基本思想措施。(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规定根据《一般高中技术课程原则(试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规定如下:① 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激发和保持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积极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② 能辩证地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平常生活学习的影响。③ 能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有关的伦理道理与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核的学科能力以上述三维目的为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