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项支付管理办法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本部以及各下属二级单位非项目类款项(一般款项支付)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审批职责及支付要件,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的适用于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员工一般款项支付
付款申请单只适用于对公付款,借款申请单只适用于职工个人因公借款
3术语及定义3
1 本办法所称的“款项支付”指公司因经营活动的需要而由公司财务部门支付货币资金的行为
2 项目类款项指工程类等项目费用,按相应的流程与权限执行
3 职工借款,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长途出差、接待等活动发生的借款和采购备用金,借款人为员工
4涉及部门与人员职责4
1经办人员经办人指对款项支付具体办理的公司员工
经办人主要职责为:4
1业务发生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收集理整该类款项支付的其他要件;4
2推断该款项是否应由本公司支付,以及构成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义务条件是否齐备(如支付对象是否完成合同要求);4
3推断该款项相关内部管理的程序是否完备,如购买材料是否验收入库等;4
4对原始凭证要素是否真实齐全(指台头、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大小写金额、有无收款专用章)及是否按要求进行粘贴和填制负责;4
5对整个款项支付审批过程负责;4
6作好经办项目款项支付的登记工作
2部门负责人4
1对款项支付的真实性负责;4
2推断款项支付手续是否完备;4
3审核原始凭证要素是否真实齐全;4
4安排本部门或本经费的支出登记工作
3各级财务部门4
1在审核阶段会计人员的职责:1)检查单据粘贴方式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可要求经办人重新粘贴;2)推断所支付款项的类别,向经办人明示支付款项类别和审批程序;3)审核原始单据的真伪、审核所附要件是否齐备,附件数量是否填列正确,要素是否齐全,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4)对累计付款的记录真实情况负责,应付款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