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三查七对制度(一)三查七对制度:三查:登记前查、操作前查、书写发放报告前查
七对:对姓名、对性别、对年龄、对申请单部位、对投照部位、对胶片部位、对是否过敏
(二)查对内容三查:1、登记预约时查;2、拍片时查;3、发报告时查
七对:1、对姓名;2、对性别;3、对年龄;4、对临床症状体征与申请检查部位是否相符;5、对造影病人是否有造影剂过敏试验阴性记录;6、对申请部位与实际照射部位是否相符;7、对比片与申请单是否相符
四、放射科接诊登记及资料保管制度1、详细了解申请检查病人病情和检查目的,根据不同要求准确预约
2、复诊病人,须查找其初诊检查资料,与复诊资料对比诊断
3、为便于查询,登记时需注意资料准确、完整,同时必须注意避开同姓或同音者错号、重号
4、按日期分类保管好各类检查申请单
5、影像资料刻录入光盘后,将光盘按时间排列保管,注意避开光盘损伤
6、病人取片时注意核对、签字,避开发错片
7、院内借片需经病人经治医生签字,病人借片需本院医务科加章同意,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8、对各种查询需尽力做好解释工作,热情对待病人
9、每月初将上月工作量统计后上交科主任,以便科主任及时了解科室工作动态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 X 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 x 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 X 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实行相应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