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制造文明、优雅、洁净、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此规定: (一)教室应当保持宁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 (二)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等。 (三)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不准乱接、乱拉照明线路。 (四)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免门窗玻璃打碎. (五)安排给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实行班级包干制,仔细做好“三包”(包课桌椅设备完好无损,包室内照明、电教设备完好,包室内清洁卫生)。 (六)不安排固定班级上课的教室(包括阶梯教室)为学校的流动教室,全系的流动教室由机电系办公室统一调配。 (七)固定使用的教室和指定有专门人员管理的流动教室由相应人员负责管理和清扫卫生;要建立清扫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和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室内外地面无杂物,门窗清洁,教室内桌椅排列整齐,课前黑板洁净。 (八)各班、部门因举办报告会、讲座、补课等需要使用流动教室者,须提前向系办公室提出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以免造成混乱。 (九)所有教室禁止从事教学以外的商业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十)若发现教室里各种设施有破损或遗失时,负责管理的班级学生应及时上报,对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权制止,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分.珲春市博宇职业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假如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 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 5 次者,经学校批判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老师批准后方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