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工资结构方案一 、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进一步鼓舞全校教职工多劳多得,多责多得,优质多得,按工作的“量”、“责”、“绩"适当拉开差距,形成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的实施对象为学校全体在册教职员工
《方案》经学校校长办审议通过,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于 2024 年 10 月起实施
第三条: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办
二 、工资结构第四条: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教龄津贴、校龄津贴等部分组成
2、岗位工资:由课时工资、兼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
3、奖励工资:由常规考勤奖、学期综合奖和专项奖三部分组成
三 、实施细则第五条:基本工资(一)基础工资1、 教学人员基本工资:950 元/月;2、 基本工资即为考核工资
(二)学历津贴、职称津贴、教龄津贴、校龄津贴1、学历津贴 本科学历:50 元/月; 硕士学历:200 元/月; 2、职称津贴 老师资格证: 50 元/月 中级专业职称:课时工资换算系数增加 0
5; 高级专业职称:课时工资换算系数增加 1; 3、 教龄(工龄)津贴: 每 10 年递增 30 元
4、 校龄津贴: 从签订正式聘任合同起,第二年起每年按 50 元递增;第六条:岗位工资(一)课时工资1、凡受聘老师一律以标准课时单价数计算工作量;2、各年级、各学科的实际课时换算成标准课时的换算系数如下:(1) 文化课——换算系数为 1; (2)专业课—-换算系数为 1
23、月课时工资=周课时数×4
3×标准课时单价×(对应系数+职称系数);4、标准课时单价定为 15 元; 5、各学科的周课时数由教务处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校长批准实施,私自加课和调课不计在内; (二)兼职岗位津贴1、专业组长 100 元/月;2、教研组长 100 元/月; 3、 班主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