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高录小学老师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适应基础教育新形式的需要,逐步建立“责权分明、科学管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和谐进展,现遵照上级人事管理要求和学区下发的常规管理方案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老师考评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老师目标管理考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职业道德评分(10 分和系数分)、出勤(15 分)、常规工作(40 分)、教学业绩(35 分)、奖扣分、其他等
其中:职业道德考核,由学校校务会集体负责实施;出勤考核由值日校委登记,办公室汇总;常规工作由教导处负责实施,结合校务会抽查和听课;教学业绩,由教导处负责实施;奖扣分,由校行政实施;其他指暂未完善的制度,在校务会作出决定或老师大会通过之后再附其后
二、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考核(10 分,并设立系数 100%) 根据〈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附后)执行
1、老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老师的师德分出现扣分的,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晋级;老师的师德分为 O 分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2、老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为 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