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窑小学 2024 学年度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细则为了法律规范老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客观、公平、公正地对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从教学常规和教学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教学常规 100 分(包括“德”20 分,“勤”20 分,“绩"60 分),教学质量“能"100 分
考核范围:科任老师 一、“德”即师德师风,满分 20 分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同事,遵纪守法,服从分工,工作仔细负责,为人师表,可得满分
1、体罚学生,将学生逐出教室,造成不良影响;无视危害学校利益和学生安全的事,一次扣 5 分
2、考试泄题、监考、阅卷、登分、录分有舞弊行为,一次扣10 分
3、乱订复习资料,私自向学生乱收费者,一次扣 10 分
4、不服从分工,对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置若罔闻,一次扣 10分
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一次扣 5 分
5、有其他违法行为者,一次扣 20 分
二、“能”即教育教学能力表现,满分 100 分
1、教学能力考核一 (50 分) (1)、早自习、晨诵、中午数学预习 ① 按时辅导,不迟到、不早退
每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 分
缺课一节扣 4 分
(2)、上课 ① 老师每迟到 3 分钟以内一次扣 2 分,超过 3 分钟按缺半节课论处
私自调课双方各扣 1 分,缺课一节扣 6 分
② 必须按课改模式授课,否则发现一次扣 2 分
③ 上课时间内(包括早自习、晨诵、中午数学预习)不可以离开教室、不准中途接打电话、不准玩手机、不准吸烟,如发现老师有以上行为,每人次扣该老师 2 分
④ 对打瞌睡的学生要善意提醒,一经发现学生打瞌睡要追究课任老师的责任
课堂有学生睡觉,一人次扣该上课老师 1 分
⑤ 上课不清点人数,有学生逃课不问不查不报告, 一人次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