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科安全管理质量标准一、提高医务人员对新生儿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识别的准确性。⒈1 科室有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⒈ 2 复印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出院时凭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新生儿出院。⒈ 3 新生儿实行双手佩戴腕带制度,入院或在手腕带脱落时应双人查对后补戴,每班确认。⒈ 4 床头卡标明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入院时间.⒈ 5 新生儿出院落实登记制度.二、建立与完善新生儿保暖制度,防止新生儿发生低体温、烧伤、烫伤⒉1 建立与实施新生儿保暖制度.⒉2 根据新生儿的胎龄、体重、日龄、病情选择合适的保暖设施,提供适宜的环境温度,使中心体温恒定在 36。5-37.5℃之间。⒉3 使用开放式红外线辐射抢救台时正确放置温度探头(床温:感应面朝上,禁止物品遮盖;肤温:感应面紧贴皮肤),温箱出放入风机口禁止物品遮盖,防止过度加热发生烧伤。⒉4 温箱、抢救台内放置温湿度计,加强巡视,至少每 2—4 小时记录箱/台温一次,及时处理故障,并定期检测。⒉5 早产儿使用“鸟巢",头部戴帽子或给予覆盖物,身体覆盖塑料薄膜,减少辐射、对流散热.⒉6 与新生儿身体直接接触的物品预先放置在箱温 37℃的温箱中预热,以减少传导散热。⒉7 各项操作集中进行,确保在操作过程中新生儿处于温暖的环境。⒉8 中心体温低于 36。4℃的新生儿暂缓洗澡,及时擦干新生儿身体,更换湿的衣物、尿片,减少蒸发散热。⒉9 严防烫伤:沐浴时室温 26—28℃,盆浴时先放冷水,后放热水,水温 37—40℃;奶液温度:38-40℃;热水温度:<50℃.三、提高安全用氧意识,严格遵循〈〈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防治氧中毒。3.1 严格掌握氧疗指征:临床上有呼吸窘迫的表现,在吸入空气时,动脉氧分压(PaO2)<50mmHg 或经皮氧饱和度(TcSO2) <85%者,应给予吸氧。治疗的目标是维持(PaO2)50~80mmHg,或 TcSO2 90%~95%。3.2 最好采纳有空气与氧气混合的气源.给氧浓度视病情需要而定,调整氧浓度应逐步进行以免波动过大。3.3 连续吸入氧浓度(FiO2)60%者,不宜超过 24 小时,80%者,不宜超过 12小时;纯氧不宜超过 4-6 小时,以免发生氧中毒。如患儿对氧浓度需求高,长时间吸氧仍无改善,应积极查找病因,重新调整治疗方案,给以相应治疗。3.4 在氧疗过程中,密切监测 FiO2、PaO2 或 TCSO2。使用头罩给氧、温箱给氧时,必须使用氧浓度测定仪进行监测,探头放于新生儿鼻子附近,而非氧气主流出道处。3.5 对早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