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外宣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明确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激励各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更好地宣传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建设进展成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各企业,各单位通讯员(信息员), 各县级媒体及记者
二、考核内容各单位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全县及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工作的新闻稿件;新闻线索提供及舆情信息报送处臵情况等
(一)媒体刊发稿件情况
包括本单位通讯员采写以及邀请记者采写,被媒体刊播报道的正面宣传稿件,按实际刊发报道条数和分值计入本单位考核成绩
(二)新闻线索报送情况
包括辖县发生的社会动态、阶段性工作亮点等
所报送线索按实有上报条数计入该单位考核成绩
(三)新闻宣传协助情况
县新闻中心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新闻线索进行筛选整理
对有报道价值的重点新闻线索,可 1 由新闻中心协调媒体记者进行采访,被采访单位按要求做好采访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详尽准备相关材料,及早通知约见被采访对象
稿件刊播后计入线索提供单位和宣传部考核成绩
(四)舆情信息报处情况
包括社会舆情类信息、工作动态分析类信息、经验成果类信息、问题建议类信息
按实有上报条数计入上报单位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1、突出抓好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
并有计划、多形式加强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人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 ,引导认识新闻宣传特点,把握新闻宣传规律,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
2、保障县级媒体投稿
乡镇每周报送《今日新闻》等县级媒体宣传稿件不少于 3 篇,部门不少于 2篇,规模以上企业不于 1 篇
报送邮箱: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从讲政治的角度、全县进展大局,宏观把握舆论宣传形势,大力营造有利于全县更快更好、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