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甲方(发包方):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 (以下简称甲方)(盖章)乙方(承包方):山丹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盖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山丹县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二、工程地点:山丹县境内三、劳务输出内容:铁件加工 四、劳务结算及价款:(1)主材供应:主材由甲方结算,甲方负责采购供应及验收,材料运送至施工场地现场后交付乙方并办理材料交接手续。(2)主体工程:甲方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配合从事劳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和安排。(3)税款缴纳: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的缴纳及财务核算工作。(4)价款结算:每月 25 日前,甲方工程项目部根据乙方完成的劳动定额结算劳务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甲方财务报账付款.4。1、因甲方工程项目分散,使用劳务公司较多,乙方完成量不确定,因而本合同实行单价结算。项目开工时由甲方工程项目部与乙方商定劳务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按乙方完成实际劳务量进行结算.4。2 本项目劳务费用除主材外包含了完成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计量及支付:5。1、工程开工后,甲方工程项目部每月 25 日前与乙方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费用由乙方垫支。5.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业主、监理及甲方三方验收合格,扣留 5 % 的质保金后全额支付工程款。5。3、工程保修期满,凭经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支付质保金不计息。六、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七、工程质量责任:(1)甲方工程项目部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开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2)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对未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8。1、甲方(1)甲方按施工计划对乙方下达工程任务单、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