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渭南分公司施工项目部诚信综合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公司四控制一协调(即做好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实现各有关方面良好协调和无缝衔接)目标,通过实时记录施工项目部不良行为,定期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诚信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促进施工项目部严格履约,形成施工项目部行为与资金挂钩兑付牵制机制,从而法律规范施工项目部行为,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最终实现项目控制目标和产品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作为施工项目部进场交底必备、文件下发施工项目部并在施工过程由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监督执行,也同时做为本公司给予现场项目部年终奖励金的依据
三、为了保证本办法有效实施,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1、施工项目部在进入施工现场,5 日内,未向公司工程部和监理部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各班组上岗人员,特别工种作业人员相应的资格证和上岗证,公司有权拒付施工期间当月施工进度款,并由施工项目部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进度、安全事故等全部责任
2、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本公司工程部对施工企业现场施工阶段管理诚信综合考核评审标准挂钩
3、各施工项目部完成既定节点季度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月进度综合考核分值大于或等于 95 分时,本公司向施工项目部发奖励通知后,按合同约定月进度款 0
2%奖励金直接发放于施工项目部
四、施工项目部诚信评价考核对象为在渭双花苑小区施工的各项目部第一责任人为施工项目经理
五、考核由渭双花苑工程部负责,经工程部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核后生效
六、施工项目部的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施工项目部诚信综合评价考核评分表》
(此表包括分表一〈工程节点时控表〉、分表二〈考核分值比例分配表>、分表三